|
||||
昨天,記者從江蘇省家電維修協會了解到2013年全年家電三包期內的投訴狀況。據家電投訴熱線400-8815-315和微信『家電315』平臺反映,去年共接到『三包』期內投訴4120起,進口品牌2884起,佔70%。多數消費者表示送貨到安裝調試使用要好長時間,不能算三包期內,進口品牌嚴格按發票算,多一天都算過保維修,導致投訴上昇。
南京市民張女士2011年新房裝修購買了一臺進口46英寸液晶彩電,今年突然壞掉了,打廠家電話,工人過了幾天纔上門維修,經檢查是屏壞並講過保要付4200元的費用,張女士感覺使用時間不長怎麼壞了,找出發票一看日期,3年保修期剛過5天。『當時機器購買時因家中裝修過了兩個月後纔安裝,廠家維修工講我們按照公司規定按照發票日期算,3年過一天都算保外要收取費用』,張女士非常生氣,於是向省家電維修協會投訴。經過省家電維修協會協調,最終該進口品牌總部還是按照發票日期算三包期,但半價收維修費。
新消法出臺後,家電明確了『三包』期限的起始時間從收到商品之日起開始計算。過去,『三包』起算時間是按開具發票時計算,但是有的商品從開具發票到貨物交驗、安裝、調試完畢可能會有將近一周甚至更長的時間,如果將這段時間也納入『三包』期限,實際上是間接縮短了『三包』期限,有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不符合《物權法》有關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的規定。在『三包』賠付方面新消法還規定,家電商品損壞等質量問題,消費者一經投訴,原先是消費者舉證,現在是廠家和商家舉證,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
關於維修服務欺詐行為,可以按照消法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新消法?臺後,原開具發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現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消費者需要為『反悔』埋單,承擔退貨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