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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壞了修一下就花了近500元錢,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要這麼多錢。』昨日,宜都市民王先生打進本報『消費維權,晚報挺你』欄目組稱,家電維修收費總讓他『心裡沒底』。
原來,2009年3月王先生購買了一臺容聲冰箱,2013年年底冰箱出現了故障。在王先生出示的保修卡上,記者看到保修范圍為『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整機一年內、制冷系統主要部件三年內、壓縮機五年內可免費修理或更換零部件』。王先生稱,他認為家中冰箱是壓縮機出了問題,便撥打售後電話要求修理。維修人員上門後,稱王先生的冰箱冷凝管、發泡劑、制冷劑、過濾器等6處出現問題,修理費用合計480元。王先生告訴記者,當時看工作人員『搗騰』半天,並沒有想太多就交付了480元修理費。而修理完後,王先生又從幾位朋友口中得知,朋友家中修理冰箱費用大多在一兩百元。『怎麼我的冰箱修理費就花了近500元?有沒有辦法判斷維修人員是否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王先生向記者詢問。
隨後,記者諮詢了市家電辦。市家電辦主任吳曉嫻介紹,首先王先生需要在保修單上正規的家電維修點修理,其次,王先生若懷疑維修人員『小病大修』,可帶著維修單到市家電辦要求專業人員進行鑒定。市家電辦稱,維修費用都有明確的規定,可鑒定後供消費者參考。
此外,記者從市消協了解到,在以往的家電維修糾紛中,時常有市民反映一些維修人員甚至『偷梁換柱』、『隨口定價』,一個簡單的零部件開口就要上百元、數百元。對此,2012年8月開始實施的《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家電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不得『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或內容』,不得『冒用家電生產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志』,還需要『持證上崗』等。違反上述規定的,情節嚴重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