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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務部發布的《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經營者收購舊電器電子產品時須對收購產品進行登記,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或發票,並提供不少於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但記者采訪發現,多數經營者並不清楚這一新規,由於缺乏配套細則,新《辦法》實施中仍有不少困難。
出臺新辦法
根據這一辦法,經營者收購舊電器電子產品時應當對收購產品進行登記,登記信息應包括舊電器電子產品的品名、商標、型號、出售人原始購買憑證或出售人身份信息等。在流通環節,經營者須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或發票,而購買者自己也要記得及時索要,因為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憑銷售憑證或發票市民可以享受經營者提供的包修服務。市場上流通的舊電器電子產品將獲得不少於3個月免費包修服務,交易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手家電只要還在“三包”期內,購買者同樣可依法獲得免費維修服務。
服務難跟上
新規有利於規范舊家電市場,但業內人士表示,這一管理辦法目前缺乏配套細則,具體實施過程中,仍有不少難點。譬如根據該辦法,經營者收購舊電器電子產品時須對收購產品進行登記,對此不少市民有所顧慮,擔心泄露了個人信息;而經營者出於成本考慮等多方面原因,也不願承擔3個月的“包修”服務。“這臺電視機纔賣多少錢?根本沒法包修!”金楊新村一家電器商店工作人員直言。而對於舊家電的包修期限,很多經營者只是隨口說“一周”或一段時間,有的僅僅是幾天甚至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