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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22日的佛山聽證會之後,顧雛軍近日又給各媒體發出了一份《補充嚴正聲明》。該聲明稱:絕不接受佛山中院做出的判決,若佛山中院堅持判決,他將要求以現在的市場價重新拍賣廣東格林柯爾當年持有的科龍股份。
此前,經佛山中院核實,格林柯爾系企業案件的債務數額合計約人民幣14.1億元,目前,佛山中院實際控制的可分配資產共計約人民幣7.37億元。其中,海信科龍符合執行條件的債權總額約為人民幣6.38億元。
5月22日,佛山中院對格林柯爾系涉案財產分配舉行了聽證會。
顧雛軍在聽證會上當庭表示,不承認法院判決,只接受2006年4月國務院辦公會議決定的分配方案以及相關的債權人名單,並拒絕在執行文件簽字。他堅持認為,自己和格林柯爾不欠科龍任何錢,相反,科龍欠格林柯爾2.2億元。“這是2006年4月國務院辦公會議上認可的。”
海信科龍方面稱,顧雛軍的要求沒有依據,並否認科龍欠格林柯爾2.2億元。
顧雛軍在最新的聲明中表示,佛山中院的判決完全推翻了國務院2006年4月辦公會議決議的決定,這等於推翻了該會議的最終決定--即廣東格林柯爾自願轉讓它所持有的科龍股份給海信集團的決定。“所以,我和格林柯爾完全有權要求以現在的市場價重新拍賣廣東格林柯爾當年持有的科龍股份。”他認為,這將不止14億。
目前為止,佛山中院未就該聲明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