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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購買電視購物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後,冒充產品售後人員,先後騙取多臺筆記本電腦和現金。記者昨天獲悉,何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公訴至順義法院。
何某於2009年年初在大興區做過話務員,主要就是按照老板要求,打電話騙人財物。兩個月後,何某離職開始單乾。檢方指控,何某先從網上尋找電視購物的消費者,並購買曾經購買電腦的客戶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聯系方式等。之後,他冒充電腦售後人員,訊問電腦的使用情況,是否需要調換。由於電視購物中購買的電腦質量多數較差,消費者都想換電腦,何某就讓對方先把電腦郵寄過來,然後讓對方加錢買更好的電腦,以此騙取財物。
為方便作案,何某辦理了虛假身份證,並從網上購買兩個賬號用於收款。經過檢方計算,從2009年2月到5月,何某騙取14名消費者共計6.5萬餘元。去年8月,何某主動向警方投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