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根據《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34號)的規定,公布第二批納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范圍的企業名單,天津、吉林、山東、廣東等12個省市的21家廢棄電子電器產品處理企業入圍。
到目前為止,兩批共有64家廢棄電子電器處理企業進入基金補貼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