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涇陽一商戶薛某,套取家電下鄉補貼資金2萬多元。近日,該縣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薛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
薛某在涇陽縣城開了一家太陽能熱水器專營店,該專營店經涇陽縣財政局、商務局委托,取得“家電下鄉產品”經銷資格。
從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薛某在經營太陽能熱水器專營店期間,抽取未實際墊付補貼資金的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以淡某等56戶群眾的身份信息資料虛構銷售信息套取國家補貼,在涇乾鎮財政所虛報冒領補貼資金共計25546.3元。案發後,薛某將贓款退給涇陽縣檢察院。近日,涇陽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