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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交易二手電器,將進行實名登記並建立檔案……日前,商務部發布的《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結束,新規出臺在即。《辦法》稱,為了理順二手電器交易市場,擬對舊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購、維修、翻新、銷售等進行規范,要求對收購的舊電器電子產品進行實名登記並建立檔案資料。記者采訪發現,業界對新規反應不一,其中對交易實名制爭議最大,認為推行起來有一定難度。
新規意在規范市場
國家發改委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淘汰的家電數量超過5000萬臺,淘汰量年均增長20%,預計到“十二五”末期,年淘汰量將達到1.6億多臺,這其中相當數量的產品都能繼續使用,因此舊家電市場潛力十分巨大。但是一直以來由於缺乏相關的管理法規,舊家電市場異常混亂,侵權事件時有發生,行業發展嚴重受阻。這也是商務部制定《辦法》的初衷,意在規范行業,盤活整個舊家電市場。
《辦法》規定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應當將舊電器電子產品的質量狀況、性能情況和主要部件的維修、翻新情況及翻新件的商標、生產者信息等記入產品檔案資料,並以此作為定價依據。維修、翻新後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等國家技術規范強制性要求的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應當交由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企業處理。在銷售時,應當在產品顯著位置粘貼舊貨標志,同時要向消費者出示該產品的檔案資料,不得隱瞞主要部件維修、翻新等情況。
此外,《辦法》還規定舊電器電子產品仍在三包期內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三包責任。超過三包期的,經營者應當在交易完成後,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或發票,並應當提供不少於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不過交易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為了保證舊電器電子產品的質量,《辦法》規定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禁止收購和銷售喪失全部使用功能或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條件、維修、翻修後仍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等強制性標准要求的產品。業內專家認為,新規出臺對於改變當前二手家電交易市場的混亂現狀,有著重要的意義。
交易信息安全成隱懮
另外,《辦法》還規定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應當對收購的舊電器電子產品建立檔案資料,收購時應實行嚴格的實名登記制度。同時,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應將查驗結果和收購價格一並記入產品檔案資料。對此,許多市民表示支持。市民劉先生說:“這給我們消費者帶來了福音,不僅可以買到便宜家電,還能了解到舊家電的真實信息,出了質量問題可以找到人。”
對交易實名制,《辦法》要求登記須包括收購時間和地點、個人出售者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企業營業執照、機關或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等內容。對此,各方反應不一。“本來二手家電就值不了什麼錢,還要登記個人信息,不劃算。”對於該規定,許多市民表示不能接受,很多人擔心個人信息會因此泄露。
不僅賣家不願意,收購者也不願意多問。城隍廟幾家經營二手家電的店鋪老板表示,“我們收舊家電都是根據經驗大體估一個價,如果雙方都覺得合適就成交,不合適就算了,不會詳細詢問的。”一位老板說,“原因很簡單,如果你想賣家電,我一直纏著你問這問那,要發票要證件,你還會賣給我嗎?”
對於大家擔心的信息安全問題,其實《辦法》也做了相應規定:“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不得將在收購過程中獲得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信息用於與舊電器電子購銷活動無關的領域。經營者對於知悉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一位市民擔懮地表示:“這條真要實施,需要非常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從目前情況看很難真正做到保護隱私。”記者在太昇南路隨便走訪了幾家二手手機攤點,翻看舊手機發現,原機主存儲的電話號碼、短信等信息並未刪除,這也為隱私泄露增加了許多風險。而隨著二手家電交易市場大規模遷移至網絡,對個人信息的管理系統是一個嚴峻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