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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董明珠一句小米和美的合作是『小偷集團』引發了第四方的跟進——12月16日,蘇州貝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貝昂)創始人冉宏宇在微信撰文稱,格力纔是真正的小偷,『搶』了貝昂的技術,並偷了他的創新夢。
12月18日,中國家電網先後采訪了貝昂及格力相關負責人,采訪中雙方各執一詞,並均表示有起訴對方的可能。
六年前的第一次接觸『分手』收場
據貝昂、格力雙方確認,兩家公司確實曾經嘗試合作,而首次接觸時間早在2008年。冉宏宇稱,2008年12月,格力方面想要開發帶有空氣淨化模塊的空調產品,貝昂方面攜帶空氣淨化器原型機,到格力訪問、交流,大約一年後,也就是2009年11月左右,雙方簽署了合作協議,貝昂方面將為格力設計空調內的空氣淨化模塊。2011年1月左右,格力方面出具關於此次合作的檢驗報告,報告中指出,貝昂的樣機各項性能很好,但在空調中安裝空氣淨化模塊,至少有兩點不足,一是,空氣淨化模塊體積較大;二是,增加空氣淨化模塊的成本較高。鑒於以上理由,雙方的第一次合作夭折。
而格力市場部部長陳自立則對中國家電網表示,2008年、2009年貝昂找到格力尋求合作,但後來貝昂『做出的產品和技術均有問題』,因此開發出來的東西被否掉了,『這很正常,每年上下游產業鏈找格力尋求合作的有上萬個,海外留學歸來的也有很多,不可能每個合作都成功』。
2012年霧霾肆虐雙方第二次嘗試合作
到了2012年,中國多地出現嚴重的霧霾天氣,空氣淨化器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冉宏宇介紹,在此背景下,2012年5月,格力方面又找到貝昂,希望合作研發280、230兩個系列(後來集中於230系列),格力方面負責外觀及風道設計,貝昂則負責『發生極、收集極、電器控制系統、臭氧消除模塊』四個核心零部件的研發。
冉宏宇分析,格力找到貝昂的原因主要有三點:首先,格力是空氣淨化器『新兵』,而貝昂此時已經有了三四年的經驗;其次,2010年雙方的合作,讓格力對貝昂很認可;第三,格力想要開發出與當時市場上完全不一樣的無耗材、可水洗的空氣淨化器產品,而貝昂是當時唯一有此技術的企業。
有了第一次合作失敗的經歷,冉對這次合作存有抵觸心理,身邊也有很多朋友提醒他注意合作的風險,但看到他的猶豫,格力方面提出了保證條件,即如果貝昂的四大零部件達到技術要求,貝昂將轉為格力的核心部件供應商,雙方將簽訂采購協議。
2012年5月22日,雙方簽訂了合作協議初稿。冉說,此後半年多的時間內,貝昂介紹業內人士幫助格力建立實驗室,並派人對格力工程師進行指導,格力的工程師也前往貝昂學習,雙方一起開發了樣機和主板。在此期間,『貝昂將空氣淨化知識無私的告訴了格力』,但後來,突然有一天,格力『違約』中斷了雙方的合作。
陳自立表示,格力方面不可能違約,而且如果格力違約,貝昂當年為何不提出異議,或者直接訴諸法律,而是到拖到今天纔發文指責?
冉宏宇解釋稱,2012年貝昂沒有跟進此事,是因為當初沒有精力、財力和格力糾纏這些問題,而且當時空氣淨化器市場環境較好,貝昂希望將全部精力用於繼續做好自身的產品上,另外,貝昂團隊也沒有想到格力會於今年4、5月份將雙方合作的230產品推向市場,並且其『細節和貝昂提供的圖紙基本一樣』。
雙方均在調查並有訴訟可能
那麼為何今年4、5月份沒有炮轟董明珠,而是選擇12月16日這個特殊節點?冉宏宇坦承,當時格力的產品還沒有大規模銷售,他們沒有樣機,有了樣機後,貝昂纔能去公證並搜集相關證據。另外,12月14日,董明珠炮轟『小米和美的是小偷集團』,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探討,他們決定借此時機,呼吁大眾關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現在的情形是,大企業對中小企業(的創新)就是強取豪奪,格力是個個例,但是我希望通過這件事,讓更多人關注知識產權的保護』。
冉宏宇稱,貝昂現在正在准備知識產權的訴訟。而陳自立表示,貝昂是在抹黑格力,格力也保留訴訟它的權利。面對貝昂的指責,在接受中國家電網記者采訪時,陳自立連用多個『不存在』回應,他說,貝昂的指責完全是在抹黑格力,是子虛烏有的,並自信的表示,如果貝昂覺得格力侵害了它的利益,可以法庭上見。
『貝昂的技術並不是最新的技術,據我初步了解,離子風技術的教科書上面就有,是美國很早之前的技術』,另外,陳自立對冉宏宇『的人品和講話的可信度』提出高度懷疑,稱冉對自己的恩人『忘恩負義』。
第五方卷入風波掀起再一輪爭議
陳所說的『忘恩負義』是指2013年疑似貝昂三位創始人之一的某陳博士的網貼爆料,以及2013年媒體對一宗『離子風技術空氣淨化器侵權案』的報道。
網貼爆料為2013年8月7日發表在豆瓣上的一篇文章《山東尼爾遜科技有限公司與蘇州貝昂的前世今生》,文中稱,貝昂的創始人有陳博士、冉博士、章博士三人,但創業初期極為艱難,後在陳的聯絡下,山東尼爾遜科技有限公司對貝昂予以了大量的幫助。
文中還指出,到2012年底和2013年初,冉、章結婚,陳被二位孤立並被迫出局。兩個月後,貝昂開始在網上攻擊尼爾遜公司賣的空氣淨化器是『假貨、仿冒品、返修貨、殘次品』,並稱尼爾遜的產品KJDH280是貝昂的產品,山東尼爾遜只是貝昂的代工廠,沒有任何技術專利。
據某媒體2013年11月18日報道,尼爾遜針對KJDH280離子風空氣淨化器的專利維權行動取得成功,青島市知識產權局認定貝昂經銷的KJF280B侵犯了尼爾遜的專利,責令其停止銷售。
至此,從董明珠炮轟『美的小米是小偷集團』;到美的小米均保持沈默;到貝昂指責格力纔是真正的『小偷";到格力揭出貝昂曾經"侵犯尼爾遜專利",已有五家企業卷入該風波。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冉宏宇稱不想過多理會專利歸屬的爭奪。他對中國家電網表示,格力此時挑出這兩件事,是為了混淆視聽。網貼提及的陳博士,『其實是私自把公司的專利轉為己有,法院已經判決其「在職發明」將專利歸還貝昂;我們和尼爾森案件的新聞報道,完全就是虛假新聞,這個
官司已有中國知識產權局的判決書,我們和他們所有的相關案件在法庭也都已經明朗。
目前,貝昂科技所選用的核心技術確實為自家獨有,並已完成申請專利』 。
據貝昂方面17日提供的證據顯示,今年12月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尼爾遜宣告的專利權全部無效。根據相關法規,對該決議不服的,可於3個月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訴訟,如今還未過訴訟期。
而格力方面則表示,貝昂突然炮轟格力,應該有很多原因,他們正在具體的了解其真實的目的是什麼。
目前,該事件仍在持續的發酵之中,未來如何演變無法預測,但輸贏似乎已定。與貝昂同為蘇州企業的途創輿情監測分析稱,『小米、美的、格力、貝昂、尼爾遜,這場混戰,貝昂是最大的贏家。(貝昂)沒什麼可損失的』,並指出創始人問題不妨礙人們對他產品技術含量的認可,『人們會在道義上支持尼爾遜,但是在選購上還會選擇貝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