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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新《消法》明確規定,售出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引發爭議的,要由廠家舉證,但是消費者仍遭到一些廠家『打太極』,否認產品有質量問題,導致維權成功率低……昨天,記者從中國消費者協會獲悉,新《消法》實施三個多月來,家電產品質量問題遭遇界定難,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焦點。
於今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法》,家電商品的舉證倒置成為亮點之一。新《消法》第23條第3款規定:經營者提供的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計算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之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也就是說,以往消費者遭遇購買的空調、冰箱噪音大等問題,或家電產品出現故障,廠家和商家常以『正常現象』為說辭搪塞消費者,而按照新《消法》中『舉證倒置』要求,以後遇到這種問題,廠家和商家得拿出證據來。
不過,昨天記者從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部門了解到,新《消法》實施三個多月來,不少消費者在家電消費維權中,都遭遇廠家『打太極』,否認產品有問題。如空調、冰箱噪音大等問題,廠家仍解釋為『正常現象』,消費者無法舉證,家電維權陷入困境。
再如電視屏幕的破損,消費者認為是產品質量問題,而廠家舉證中常現場采集產品圖片給售後技術人員後,判定為『人為原因』。這樣,產品要正常使用就需要消費者承擔一定的費用,而往往這樣的『舉證』難以得到消費者認同,使消費維權陷入僵局。
昨天,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百日調查報告顯示,新《消法》實施後,經營者能自覺承擔三包責任的只佔21.3%,而高達71.45%的經營者,只願承擔少部分責任或拒不承擔三包責任。其中,符合退貨條件的,商家只換貨或修理的佔到了41.85%,符合換貨條件的,商家只修理的佔12.5%,經營者以各種理由拒不承擔三包責任的佔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