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LG電子發言人JuahKim 10日表示,LG電子1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臺灣地區友達、群創光電、華映與彩晶提請損害賠償訴訟。
Juah Kim表示,LG電子因上述4家廠商涉嫌壟斷應用於電視與屏幕的LCD面板價格而受到損害,欲尋求9.0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13.7萬元)賠償。
在此之前,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面板價格壟斷指控,於2011年對10家廠商予以處罰,其中包括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