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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生活中,拒絕過期食品已是常識,但電器也有“安全使用期限”,卻被很多人有意無意地忽視。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不合格燃氣灶名單時,有關專家特別提到家用電器“報廢期”的問題,提醒消費者燃氣灶的安全期限只有8年。質監部門相關負責人指出,家裡超期服役的家電,因零件老化存在諸多隱患,一不小心就會引發安全問題,但人們在購買家電時往往只關注電器的性能、質量、價格等。
“老齡化”家電隱患多
在員村四橫路某小區,不少街坊告訴記者,家裡的電視機、冰箱、空調、洗衣機等家電都有十多年的歷史了,雖然偶爾發生一些小問題,但是並不影響它的使用。“你們現在的年輕人不知道啊,我們那個時候買個家電多貴,而且質量比現在好很多,耐用,壞了修修接著用。”萬阿姨自豪地告訴記者,家裡有臺舊索尼電視機,和孫子一樣大,已經用了23年了。
員村四橫路一家“家電維修回收”老板李先生告訴記者,類似電視機等家電,超過安全使用年限後,隨著電器元件的老化,就會存在很多安全隱患,如電視機局部過熱會引起顯像管爆炸、電線插頭起火等情況。他還舉例道,老舊的電冰箱也會出現保鮮和殺菌功能退化、制冷劑泄漏等問題,危害健康;超齡洗衣機則會出現滲水等毛病,嚴重時還會漏電;長久工作的空調耗電量變大,制冷或制熱慢、噪音過大,過濾網失靈,一開機就噴出塵土,吹出的風中有霉味等。“我回收家電很多年了,有的真的是老的不成樣子,我回收過來都沒有用,有的打開一看裡面的零件都全部變色變形了,很容易短路著火”。
“老化之後,修了這個毛病,那個毛病就冒出來,耗電量也大增,經濟上來說也不劃算。”一旁正在維修的黃師傅說。
家電銷售“不能說的秘密”
昨日,記者在體育西路和有關超市的電器售賣部分進行走訪,發現各大品牌電器,除了貼有能效標准的標簽外,沒有發現出廠日期和安全期限的標簽。
隨後在某某電器的空調銷售區,記者詢問某型號空調能夠用多久時,銷售人員回答:“我們牌子質量很好的,只要你保養得當,用個十幾年應該是沒有問題。”當記者詢問國家規定家電的使用安全期限時,該銷售人員表示“從來沒聽過”。
“由於家電企業庫存率一直居高不下,不少家電企業都認為如果在產品上標注使用安全期限,會影響產品的銷售,因此並未執行。”某大型家電企業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國外家電都有強制報廢標准,但國內還沒有強制報廢的標准,企業也不會把這類信息印在產品說明書上或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