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家坐等賣家將已付款的家電送上門,可一上午連人影都沒見著。市民李先生致電諮詢,卻被對方沒由來地奚落一通。夏日進入家電消費旺季,西湖區消協近日接到多起針對家電賣場未按時送貨上門的投訴。
6月12日,李先生在一大型家電賣場花3000元訂購了一臺冰箱。當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次日9時許就可送貨上門。李先生第二天在家裡等了一上午,卻不見有工作人員上門送貨。李先生致電送貨人員,卻被對方數落一通,責怪他“搞不清楚情況”。這樣的售後服務讓李先生無法接受,遂訴諸消協維權。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賣場為李先生辦理了全額退款手續。
據西湖區消協工作人員介紹,隨著盛夏的到來,很多商場的家電賣斷了貨,但賣場促銷人員在明知無庫存的情況下,照樣開票收錢。由於消費者與賣場之間一般不會簽訂購銷合同,許多消費者在“中招”後難以舉證維權。對此,西湖區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家電與商家預約送貨時間的,應要求商家在收據、發票上對送貨時間予以備注。此外,還必須對從何時開始計算期限進行明示,譬如約定“從付款開具發票之日起15天內送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