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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商務部獲悉,《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即日起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自去年6月以來,第二次對該管理辦法向社會進行意見征詢。對於舊電器電子產品收購時實行實名制、銷售時應在顯著位置粘貼舊貨標識、舊家電銷售需提供不少於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等內容的規定基本不變。在違規處罰力度上,則由原來版本的200到500元罰款增至5000到1萬元。
記者了解到,目前除了在家電以舊換新和家電下鄉政策框架下回收的家電需要進行實名制之外,在單純的舊家電經營領域,實名制還沒有推行,檔案信息仍然普遍缺乏,因此該領域還存在一些信息不對稱、質量無保障等問題。
北京傑通物資回收公司的崔經理告訴記者,由於擔心回收來的舊家電來路違法,一般在回收舊家電時會留家電提供方的電話號碼作為公司內部登記留存,以便出現問題進行聯系。在對回收家電進行二次銷售時,一般做法也都是提供一個月的包修服務。“相關政策如果出臺,信息登記透明化對我們也是好事,至於至少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對於我們來說也不是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