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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嚴苛約定京東成為眾矢之的
2月初,一份京東商城與供貨商的合作協議曝光,京東商城的“霸王”條款浮出水面。在這份協議當中,京東商城向供應商共做出了4項嚴苛約定。
其一是,最低價供貨。該供應商表示,京東商城要求它所拿到的貨款,必須低於其它電商企業,如果京東商城發現同一供應商有低於京東商城采購價格向其它供應商供貨的現象,京東商城會在銷售完成的供應商貨款中直接將差價扣除。
其二是,京東商城向供應商要求保底返利,即無論供應商是否完成約定的銷售數據,京東商城都要從供應商貨物銷售貨款中扣除合同約定的返利份額。上述供應商表示,“不同企業被要求扣除的保底返利不一,有的企業要求20%,我們則被要求將銷售額的15%作為保底返利。”
其三是,京東商城向供應商收取進場費,即前文所述的品牌服務費。對於該項收費,也是根據每家企業的狀況不等。上述供應商稱,“當京東商城手中存有的供應商貨款比較多的時候,每年供應商去談判該項費用的時候就需要多交一點”。網上爆料協議中的進場費為20萬元,而該供應商向京東商城繳納的進場費在幾萬元不等。
其四是,京東商城還向供應商收取廣告費用。上述供應商表示,網上爆料協議中並未出現廣告費用這一項,但是,京東商城卻向每家供應商收取數額不等的廣告費用。“廣告費用的主要用途是將供應商的商品擺在京東商城的首頁展示幾天,僅此而已。”
據該供應商提供的信息顯示,他們在京東商城一年的銷售額為2000萬元,而其中的3%-4%不等的份額將被京東商城直接扣掉,作為其征收的廣告費用。
若按照上述供應商一年銷售2000萬貨值的商品計算,京東商城從該供應商身上疊加收取的利潤、費用約佔到該供應商2000萬年銷售額的20%,即400萬元。
點評:在電商沒有發展起來之前,國美、蘇寧早就大打價格戰,不斷地圈地、圈錢、圈人,靠低價競爭策略,擁有如今龍頭老大的位置。電商現如今把這招玩得更加淋漓盡致,比如許多產品的售價甚至比供貨價格還要低,讓“別人無路可走”,以至矛盾越來越公開化。
目前,電子商務在在業態形式上進行了創新,IT應用程度較高,但是並未在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上創新方面有所突破。因此想要改變現狀,還得在這兩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