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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曝光的《索尼授權店變身黑店宰客》,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索尼本身過於集中的指定授權銷售模式原本是出於更接近消費者的角度考慮,但由於授權店的考核模式中業績比例過大,加之受到電商衝擊,指定店為求生存,出現強制買賣、兜售假貨的行為,也從側面反映出索尼對於渠道的掌控不力。
索尼在中國內地的線下銷售渠道分為三類,一類是索尼直營店SonyStore,北京地區惟一一家店面位於東長安街1號東方新天地商場內;一類是索尼指定店,在北京共有四家,集中分布在鼎好、海龍電子商城,包括華躍、盛嘉菲、數碼探夢、鑫東原四家經銷商。還有一類則是家電連鎖賣場。此前被曝光的涉嫌以『改版機』冒充索尼正品真機的經銷商,正是索尼在京四大指定店之一的華躍。
據知情人士透露,不同於其他家電廠商和手機廠商,索尼並沒有采取全國總代理的方式,而是直接對接一級代理商,與苹果的零售渠道體系類似。這樣做的好處是,生產商對產品的供應和鋪貨有較強的掌控力。正是由於指定店過少,成為店面的代理商權限就相對較大,為了更廣泛地覆蓋各級渠道,一級代理商又向下分銷,產生二三級分銷商。在層層分銷過程中,盡管索尼對一級代理商有相應的選擇標准和考核機制,但隨著分銷網絡的不斷擴大,生產商原本的掌控力所難及,對各級渠道的監管能力也有限,這樣就無法保證每一級每一家經銷商都能向消費者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北京商報記者從一位馬姓的索尼北京地區數碼產品銷售經理處了解到,目前北京地區的官方指定經銷商只有上述四家,索尼公司對授權經銷商會進行為期半年到一年的考核期,最主要的考標指標即是銷售額,在整體考核中所佔比重達到50%。盡管考核指標還包括門店陳列、店員培訓考試等內容,但在電商的衝擊下,包括品牌官方指定店的生存狀態並不好,更多地充當了『試機點』的角色,為了達到索尼的考核標准,不排除部分員工采用歪招,滋生強制購買、以假充好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當經營者有『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情形,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賠償。作為生產者在這一過程中雖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大多數消費者購買商品看中的是品牌因素,經銷商的服務行業將直接影響消費者對生產商品牌的認知和印象。從這一角度來看,生產商應加強對渠道的管控效率和質量監督。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晨建議,消費者在維權時,尤其進入訴訟程序時可將經營者和生產者同時作為訴訟對象,以盡快使交易糾紛得到解決。
對此,索尼中國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做出回應稱,『公司已經啟動內部調查程序,對涉事經銷商展開調查,並會針對調查結果采取相應處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