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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標委(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的簡稱)制定的《飲水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目前正履行報批手續,其最低允許能效值為3級,屆時未能達到能效3級要求的產品均將被淘汰。業內人士預測這一標准有望今年上半年發布,或明年年中正式實施,期間或設半年到一年的緩衝期。
據悉,該標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的飲水機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以及節能評價值、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並將飲水機按照制熱、制冷系統方式及組合方式的不同,分為非循環性制熱式飲水機、循環性制熱(冷)式飲水機和組合型飲水機三大類,適用於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的冷熱飲水機。其中又重點界定了飲水機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級,最低允許能效值為3級,屆時未能達到能效3級要求的產品均將被淘汰。能效檢測方面,需在規定的試驗環境下,外加熱式飲水機熱水溫度應不低於95℃,速熱式飲水機熱水溫度應不低於90℃,循環性制熱(冷)式飲水機熱(冷)水出水溫度應符合原《冷熱飲水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