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裡電器壞了,又過了保修期,想找個人來維修,需要多少錢?
記者調查發現,哪怕只是上門“看看”,維修者也會要求對方付“上門服務費”,而這項收費並無確定標准,尤其是一些小的維修部,便有些漫天要價的意思。
近日,市民馮女士家中的洗衣機不好用了,已經過了三包期。於是從樓梯間張貼的家電服務廣告上,打電話找維修工上門維修。維修人員表示,如果上門服務要收取40元的費用。洗衣機還不知道能不能修好,先要費用,這是哪家的規定,馮女士不認可,又聯系一家維修點,對方也表示,上門維修不能白跑一趟,要收上門服務費50元。
記者往幾家家電維修點打電話諮詢,基本每家都要收上門服務費,而且價格不等,有的解釋為車費,有的解釋為人工費,有的說是檢查費,總之,不能白跑一趟。
事實上,關於該不該收“上門費”,維修行業內部也有一定的爭議。國家已出臺了《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對家電維修項目、收費標准等都做了詳細規定,但偏偏上門維修費這一項,管理辦法並未涉及。業內人員解釋說,盡管家電維修已明碼標價,但上門服務費該收多少,完全是企業自定,很難統一。
盡管對上門服務費方面的規定還是一個空白,但業內人士認為,也是該規范一下的時候了。超過保修期,售後維修人員為消費者提供上門服務,既付出了精力和時間,同時往返之間也需花費一定的交通費用,因此收取上門費並無不妥。但是,一定要提前告知消費者,否則便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外,上門費從檢修到修復只能收取一次,如維修人員一次未能修復故障而導致多次上門修理的,不能多次收取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