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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深處,記者走進一家賣二手空調和冰箱的商鋪,店主錢女士正在跟一名小伙子談生意。記者發現,該店有一批知名品牌空調樣式比較舊,標簽顯示是2004年生產的。錢女士向記者保證:“這批空調全都是好的,你別看標簽顯示用了9年,但確是不含水分的,不少使用年份低的空調,標簽都是重新貼的。”
記者表示想買10臺這種空調,錢女士仔細數了一下,稱這種空調有12臺,每臺1200元,“如果你全買下,每臺優惠50元,城區內包安裝”。
記者表示擔心空調質量問題,錢女士馬上說:“上個月纔收過來的,之前是開餐館的在用,剛用了一年餐館要搬家。”記者馬上追問:“這麼說這批機器是第三次賣?”錢女士見說漏了嘴,索性說了實話:“你放心吧,收回來後我們翻新了的,都加了氟。”
【專家提醒】
超齡家電易成“炸彈”
在新近更名成立的武漢家電行業協會(原武漢市家電維修行業協會),會長熊振邦告訴記者,舊電器科學處理首先要進行分類,如果沒有超過使用年限、仍可使用的電器,確實可以交給二手回收商流入二手市場,但如果超過了使用年限,就很可能成為“定時炸彈”,元器件老化、線路短路等極易引起爆炸起火。
據了解,家電產品也是有“保質期”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就對家電的使用年限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彩電、空調為8-10年,熱水器、洗衣機、吸塵器為8年,電冰箱為12-16年,電飯煲、電風扇、微波爐為10年,小家電使用年限大部分在8年以下。
實際的情況是,目前舊電器基本上沒有對年限作出考究,多數翻新後返回二手市場。
去年7月1日起,國家開始執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房間空調器和微型計算機5類產品生產者和進口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標准從7元/臺到13元/臺不等。而擁有資格的拆解企業則可享受35元/臺-85元/臺的補貼。
熊振邦建議,二手家電應由有資質的家電回收拆解企業處理,利用先進的拆解技術,將可以利用的部分留下來,沒用的部分進行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