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顯示,近日,金稻美容儀關聯公司珠海金稻電器有限公司因廣告違法行為,被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餘元。
違法事實顯示,當事人違反了廣告法中“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規定,構成“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虛假廣告。
公告顯示,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並決定處理罰款人民幣10500元。
公開資料顯示,珠海金稻電器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是一家以從事批發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300萬元,該公司有法律訴訟43條,涉案總金額約15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