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海信電視屏裂 商家廠家推諉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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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海峽都市報 作者:趙楊 編輯:張思政 2018-06-19 16:40:00

新買的海信電視屏裂 商家廠家推諉 

花8900元買了一臺海信電視,結果安裝時發現電視出問題了。家住福州鼓樓區的李先生找商家,商家說李先生沒有開箱驗貨;找廠家,廠家售後稱包裝箱已開,屏裂為外力所致。李先生來回奔波兩個月,電視還沒有裝上牆。記者介入後,蘇寧承諾先給李先生換機。

兩個月過去無人管

李先生說,4月20日,他在華林路蘇寧電器購買了一款55英寸海信電視,花費8900元。半個月後,安裝人員將電視掛上牆後,例行插電試開,發現兩側的液晶屏有異樣,局部不亮,壞掉了。本來李先生以為換臺新電視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可此後一直沒有人來換新。李先生隨後投訴至蘇寧,但相關工作人員回復,李先生在接收貨品時,沒有拆開包裝驗貨,是李先生的責任。李先生隨後又投訴至海信,海信則交由海信售後服務商福州心創電器服務公司(以下簡稱“心創公司”)處理。而心創公司隨後開出鑒定書,認為該貨品在安裝前無打包袋,且包裝箱已開過,屏裂為外力所致,是李先生的責任。

“在安裝前從來沒有拆過包裝,我不懂安裝,把包裝拆開了乾嗎?”李先生說。

商家已承諾先換機

記者日前致電心創公司,但相關工作人員一直沒有回復記者。

不過,昨日蘇寧承諾先給李先生換機,再與廠家交涉。蘇寧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初步調查,李先生收貨時未開箱驗貨,安裝時打開電視機發現屏裂。

福州開元律師事務所楊大成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消法》、《產品質量法》和三包規定,商品質量問題及責任追究,實行的是“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商家是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的第一責任人,商家和廠家須承擔所售出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的首要責任。同時,商家應負責產品質量和兌現廠家所作出的所有關於質量保證的承諾。因此,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首先應由商家作出處理,不能把“皮球”直接踢向廠家和售後。即使屬於產品生產責任的,也應由商家聯系廠家,而不能讓消費者去找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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