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今,液晶彩電已經“飛入尋常百姓家”了。但是液晶彩電更新快,一旦在“三包”期裡出現質量問題,售後服務卻成為難題,這讓消費者“買得起卻修不起”。昨日,南寧的蘇先生就反映稱,自家“三包”期裡的液晶彩電出現故障需要換屏,售後服務部門卻稱一直找不到適合的屏幕,最後建議其換機。
換屏變成了換機,蘇先生想不通,明明該享受“三包”服務的,折騰那麼久卻變成“多消費”。
投訴
“花錢換新”是變相拒絕三包
去年1月底,蘇先生在某電器商城,看上了一款3D功能的液晶彩電。因為是搞活動,對於標價6999元的電視機,他最終只花了5000元就買到手。蘇先生覺得買到了物美價廉的電視機,沒想到今年6月份,電視機卻出現故障,維修的麻煩讓他感到很無奈。
6月12日,維修技術人員第二次上門,並將彩電拉走。技術人員鑒定為彩電的屏幕壞了。然而,時至今日,負責該品牌售後服務的南寧市寬達電器維修服務部卻沒能把機子修好。蘇先生一問纔知道,是電視機的屏幕壞掉了,並且不可以維修。
“修不了沒問題啊,那就從廠家給我換一個屏幕唄!”蘇先生說。然而,卻這麼久也等不來該型號的屏幕。
在多次交涉中,售後部門還建議他更換別的型號的電視機。然而,蘇先生覺得自己的彩電買來時挺實惠的,如今“換屏”變成了“換機”,又要按差價補錢。因此,他不同意換機方案。
回應
本周內考慮給蘇先生退款
但是不換機的話,事情又沒有進展。售後給蘇先生的回復中,也並不明確告知不能換屏,但是要等待廠家發貨過來。
“新的屏幕還沒到貨。但是擔心用戶等待時間太長,我們就建議他換機。”記者聯系了該品牌的售後服務部,得到對方這樣的回答。而換機的原則是“同尺寸、同功能”,前提就是雙方協商處理。此外,蘇先生的原機還將扣除價款每天千分之一的折舊費,再進行新機抵價。
“這要等到什麼時候呢?”蘇先生認為,為什麼不能直接換同型號的機子呢?
記者又聯系了該品牌彩電南寧分公司,其負責人黃先生最後答復稱,在這一周內(7月14日以前)看能否拿到同型號的電視機給蘇先生換上。如果實在沒有庫存了,將回復蘇先生,讓他遞交一份退款申請,交由總公司批復。申請通過的話,將按照三包法給蘇先生退款。
律師
換機也不能收取折舊費
對此回答,蘇先生還是覺得“不靠譜”。他認為,作為用戶的訴求已經很明確,要麼換同型號電視機,要麼退款;既然電視機修不好,應該由商家向廠家為用戶申請這筆退款,而不是由消費者去折騰。
廣西廣天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澤明認為,根據國家新三包法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歐陽澤明說,那怕是消費者接受換貨,也不能收取折舊費(不管是否為同型號),因為“修不好”是廠商無法兌現“三包”承諾在先,不應該由消費者為折舊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