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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電生產和銷售企業騙補節能家電補貼資金不但會被媒體曝光還會被處以加倍處罰。昨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認真做好節能家電推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將進一步調整完善相關財政補貼及資金監管等政策措施,並會規范資金使用。
《通知》表示,節能家電補貼資金實行按旬預撥,推廣企業在收到補貼資金後,與商家結算時間不得超過5天。同時,企業應當在銷售時即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後二次回商場領取補貼。如果企業違規騙取資金將會受到相應處罰。《通知》要求,企業生產、出貨、終端銷售商進貨以及終端銷售等信息應采用月報制度,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財政補貼的節能家電生產和銷售企業,將在媒體上曝光予以通報批評、追繳補貼資金並加倍處罰,如果情節嚴重的將取消推廣資格。核查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的第三方機構,也會被取消其核查資格,並在媒體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