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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長安區茗景小區的楊先生向本報反映,家裡的熱水器在使用過程中自燃,差點將房子燒著了。和廠家聯系後,工作人員說產品保證質量6到8年,過了這個期限就不再負責了。“我家的熱水器算下來今年剛好是第9年,當時家裡有小孩在,非常危險,幸虧及時發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對於家電有安全期的說法,35歲的楊先生說他是頭一次聽說,希望了解清楚。
據了解,家電也有使用壽命,生產廠家應在相關書面說明中列入安全使用期限。西安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馬世群說,根據相關規定,電熱水器的使用壽命為8年(其餘家電可參考《家用電器安全使用細則》),記者走訪了幾戶家庭,發現有用戶正在使用“超齡”家電,大多數居民對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限都不是很清楚。
“頻繁更新換代其實也是一種浪費,但國家沒有規定產品安全使用期限到了就必須要報廢,建議居民家中電器讓專業人員三到五年一檢,這樣就可以摸清產品目前的性能,如果期限快到就應考慮更換。”馬世群表示,如果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限已過,像楊先生家的電熱水器自燃一事,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失,商家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陝西仁達律師事務所冶明律師提出,雖然按照相關法律條款很難界定商家是否應承擔責任,但廠家在相關的產品使用說明中應有相關提醒,注明該產品超過多少年限應及時更換或報廢,也是一種對消費者負責任的做法。
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參考
彩色電視機8~10年、電熱水器8年、空調8~10年、電熨斗9年、電子鍾8年、電熱毯8年、電飯煲10年、電冰箱12~16年、電腦6年、電風扇10年、燃氣灶8年、洗衣機8年、電吹風4年、微波爐10年、電動剃須刀4年、吸塵器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