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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1元錢的公司股權轉讓交易會帶來什麼?答案是職工十數年的護廠維權,以及合法獲得原企業資產的新東家近億元投資被霸佔,雙方對峙長達2年。
重慶榮事達洗衣機公司(現重慶美意電器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榮事達”)在經過數次易主後,公司並沒有煥發新的生機,相反,在過去8年,它的工廠由已解除勞動關系的舊職工所佔據,而它的新東家,也已陷入一場離奇的易主困局之中。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查,之所以導致上述兩難困境,與2004年3月重慶榮事達再次轉讓股權有關,而包括原廠房,以及土地和房屋等多項資產,在那時僅僅以1元錢的價格轉讓給了一家注冊地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司。
1元錢轉賣路
本報記者所獲得的資料顯示,前身為重慶洗衣機總廠的重慶榮事達,早在1998年便被合肥榮事達兼並,也是5年後發生了“1元錢交易”,此後,不僅公司舊職工開始了迄今並未結束的護廠維權,同時,14年來,因為這場交易,它也數次被轉賣。
在“1元錢交易”之後,同一個重慶榮事達,轉讓價也從1元錢跨至7200萬元,其中更是離奇曲折。
重慶洗衣機總廠接受合肥榮事達洗衣機公司兼並,此後經營狀況不盡如人意,5年後,合肥榮事達派往重慶榮事達公司高管通過設立離岸公司的方式,將重慶榮事達以1元錢的價格買走。
重慶洗衣機總廠原職工提供給本報的資料顯示,這家設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名為“香港現代電器有限公司”(下稱“現代電器”)的離岸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合肥榮事達部分高管:現代電器的股東為鄭勇、陳建新、張啟霖三人,其中鄭勇、陳建新各佔股份45%,張啟霖佔10%。鄭勇為合肥榮事達原副總裁兼財務總監;陳建新為原重慶榮事達董事長(合肥榮事達外派);張啟霖身份未知,但其身份證號碼顯示為合肥人。
此後被改名為重慶美意電器有限公司(下稱“美意電器”)的重慶榮事達每況愈下。幾年後,債權銀行向當地法院申請拍賣美意電器抵債,美意電器的股權再經2次轉手。
2008年,美意電器的債權方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公開處置美意電器不良資產,該筆不良資產總額為7629萬元。
重慶市涪陵區一家絲綢公司老板況某從拍賣場上花2000多萬元買下了該資產包,他原以為撿到便宜了,誰知進場了解後纔發現,要想處理成淨資產的障礙林立,所以不得不找到現代電器的幾個私人股東,再花2000多萬元買下現代電器,前後耗費成本接近7000萬元。
不過,“洗”乾淨了資產,因為原洗衣機總廠職工佔廠不退,況某也沒法進場,所以只好倒手以7000多萬元的價格轉賣出去,新接手美意電器的東家是黃某,黃某目前耗費了2年時間仍無法進場接收自己的資產。
從1元到7200萬元之謎
為什麼重慶美意電器之前只值1元錢,後來又值7000多萬元?原重慶洗衣機廠的職工對本報記者稱,之所以只定價1元錢,除當時美意電器高管內部人有利益輸送外,還有該公司當時債臺高築,可能逼近淨資產有關。
後來之所以巨幅增值,則在於近幾年土地價格暴漲。原重慶榮事達只花200多萬元買入的土地(工業用地),如果修改成住宅用地將增值至近億元。此外,況某在處理不良資產包時,投入了2000多萬元,也在這7000多萬元之列,所以進一步凸顯了價格差。
本報記者的調查顯示,原來自合肥榮事達方面的高管仍有一人在重慶南岸區,對外授權使用“三峽”牌商標。原重慶洗衣機廠的職工則認為,這是非法佔用。由於此案多年並未被確認為涉嫌職務侵佔或其他經濟犯罪,其餘榮事達前高管已不知所終,其他前高管相關信息亦已難覓蹤跡。
也是自“1元錢交易”之後,重慶榮事達30多位原職工開始“護廠”,數位職工去年年底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多年前的兼並有問題,而屢經轉手交易中所涉及的資產,為原重慶洗衣機總廠的資產。
職工介紹稱,14年前,重慶市政府與安徽省政府牽線,合肥榮事達洗衣機公司整體兼並了重慶洗衣機總廠;而合肥榮事達派駐的高管在兼並重慶洗衣機總廠5年後,把重慶榮事達以1元錢的價格賣給了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現代電器。
而對於最新接手人黃某而言,也無法避免況某此前遭遇。黃某對本報記者稱,自己當初舉債買入該筆資產,2年無法進場,還要按時幫他們交水電費,光損失資金利息就有2719萬元,現已經投入超過1億元資金,債臺高築,“如再久拖不決,只有采取‘私力救助’(指自行組織進場)的辦法了。”
新老板的煩惱
“我們沒想到自己花了一個多億的代價買了一個碳丸(燙手的山芋)。”美意電器董事長黃某說。黃某介紹稱,2010年2月15日,他們花了7200萬元通過合法程序買下了美意電器全部股權及資產。
本報記者所獲得的資料顯示,“1元錢交易”之後,重慶榮事達公司股權被轉賣給了現代電器,現代電器則設立美意電器,負責接收重慶榮事達,以及安置職工。
由此,黃某等三人買入美意電器股權,成為合肥榮事達的新東家。據黃某透露,他們所獲得的還包括美意電器旗下的13項資產,其中11項為房屋、2項為土地。不過,新東家至今仍無法進場接收這13項資產。
一方是2年前花費7200萬元合法買得的資產,一方聲稱多年前的兼並有問題,衝突產生。
原重慶洗衣機廠職工認為,13年前當地政府主要官員及相關行政部門在重慶洗衣機總廠兼並案中,充當了資產處置者的角色。
集體所有制是原計劃經濟體系下的一種資產所有制形式,對資產所有人及出資人的界定並不明晰。該廠職工及雙方的律師據此認為,盡管當時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但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在此事件中仍難逃連帶責任,如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依舊對此持“旁觀”態度,可能面臨國家賠償。
而黃某則認為,無論此事件的歷史前因如何,當地都應保障其通過合法途徑買來的資產不受他人非法侵佔,原重慶洗衣機總廠職工霸佔他的巨額資產屬嚴重違法行為,應予以打擊。
新東家在半年無法進場後,最終拿起了法律武器。
2010年8月18日,新東家通過美意電器,向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起訴長期霸佔其資產的護廠職工,請求法院判處被告立即搬出。2010年9月2日,美意電器追加了11名佔廠職工為被告。
截至本報記者發稿時,該案未做判決。
法律途徑受阻,新東家決定以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的方式,爭取能早日進場接收資產。本報記者從當地官方人士處獲得的信息顯示,2011年8月29日,重慶市相關部門也就此問題召開了一場“民事司法排除障礙”會議。
“依法處置”背後
本報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2011年8月29日這場“民事司法排除障礙”會議為該事件定下了基調和處理方向。
上述會議認為,原重慶榮事達部分職工反映企業兼並和股權轉讓不合法的問題,是引發職工群體性事件和多年上訪的核心問題,也是引發其他問題的癥結所在,而合肥榮事達2004年轉讓其擁有的重慶榮事達100%股權,在政府有關部門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也屬合法行為。
該會議決定通過司法途徑處理此事件。但目前無從得知當地法院及政府相關部門何時推進此事。
重慶鼎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剛對此稱,在這一事件中,以黃某為代表的新股東是合法購置的資產,原重慶洗衣機總廠職工通過長期霸佔他人資產,來要求維護自己13年前可能被他人侵害的權益,已經觸犯《刑法》及《物權法》,嚴重侵害了《物權法》賦予新股東的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
重慶洗衣機總廠的受訪職工對此表示,他們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不佔廠‘維權’,就不會再有人理會我們”。他們目前已經聘請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狀告相關部門在本次兼並中的不規范行為,且通過上訪等途徑,要求嚴懲可能涉嫌嚴重瀆職或經濟犯罪的相關責任人。
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律師方恆則對本報記者表示,重慶榮事達投資人掘金踩地雷,也反映出投資人事前盡職調查沒有做到位,而這也是我國某些私人投資者的通病,股權並購前的盡職調查省不得。
方恆亦認為,另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三)》,法釋〔2011〕3號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原則:“原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受讓股東損失,受讓股東請求原股東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