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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電子產品的普及,許多高端電子產品與消費者聯系也越來越緊密。然而,隨之而來的關於液晶電視、電腦等電子產品的投訴也越來越多。個別品牌電子產品的質量和服務也被指存在各種問題。近日,本網就陸續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子產品質量不過關。
消費者:產品質量差 電視機自燃險釀火災
『我家的32寸冠捷液晶電視在關機狀態下起火自燃了,但到現在廠家還沒給我個說法。』新鄉市的王先生心有餘悸地告訴記者,盡管事故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但現在回想起來仍然覺得危險。『10月22日晚上9點左右,我們就關閉電視機休息了,11點左右突然被刺鼻的濃煙嗆醒,打開客廳的門纔發現電視已經起火了,發出劈裡啪啦鞭炮似的聲音,整個房間被濃煙籠罩。我媽叫醒我老婆,摸著牆壁逃出房間,卻發現剛出生40天的孩子還在裡面。我媽衝進濃煙中又把孩子抱了出來。』王先生說,幸虧當時發現及時,否則都會有生命危險。之後經過消防人員的撲救,火災纔沒有進一步蔓延,但造成的損失依然不小。『冠捷電視完全燒毀,房間裡的牆壁、家俱、等各個角落都被電視燃燒時產生的濃煙熏黑,落滿燃燒廢棄物。整個家裡看上去是亂七八糟,根本就不能再住下去了。我們只好搬到外面來住了。』談到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的態度,王先生是既無奈又氣憤。『電視是去年7月份購買的,纔一年多的時間就起火自燃,這肯定是質量問題啊。我們23日聯系了冠捷廠方,24日售後人員也做了相關記錄,但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決。讓人可氣的是,他們那邊的我態度也太冷漠了,從來都是我聯系他們,他們卻從來沒主動過!』
蘭州的趙先生無獨有偶,蘭州的趙先生也向記者反映,稱用了不到一年的電腦液晶顯示屏連續出現問題,產品質量太差。趙先生稱,08年12月購買了一臺液晶顯示器,為AOC19寸。但09年8月26號開機2秒就黑屏,快遞到蘭州維修點換了屏。但10月1號又出現了問題,送去維修稱已修好,但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不但抖動還不時黑屏。再一次寄去維修,
可纔一個月又出現了問題。『這電腦買了還不到一年就出了四次問題,不是質量問題又怎麼會這樣呢?反正現在我是實在不敢用它了。每次送去維修點還要我自己出82元快遞費,這幾趟下來錢也花了不少了。我希望廠家能給我個說法。』
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若證明是質量問題 可依法賠償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了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一位自稱是公司質量部的肖先生告訴記者,蘭州趙先生的電腦,如果再修不好可以根據三包法的規定,幫他更換一臺新的。至於新鄉市王先生的投訴,他表示在事故發生後,公司的確有派人去現場了解狀況,願意免費換一臺新的液晶電視給王先生。但王先生提出的9萬元損失賠償要求,公司是不能接受的。『如果王先生能有消防部門的鑒定報告,證明電視機自燃是由於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那麼可以協商賠償事宜。』
記者就肖先生的說法再次與消費者進行核實。蘭州的趙先生告訴記者,蘭州維修點的工作人員表示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已經免費更換了一臺液晶顯示屏。新鄉市的王先生對於肖先生的說法表示不滿,『這明顯是在推卸責任。從現場狀況看,很明顯是電視機的質量問題。是電視機著火燒壞了電視櫃,消防隊的工作人員也在電話裡跟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溝通過,說是由電視機引起的火災,希望雙方能協調處理。但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卻非要我拿出消防部門的鑒定結果,這根本就是在推諉拖延。一來需要把電視機送到天津鑒定,這就需要好幾千塊錢。二來這鑒定也得花時間,據說要一個月左右。到現在為止都已經快兩個月了,我們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根本就耗不起,現在我都沒上班了,工作地點本來是在鄭州,可家人都無家可歸,我又怎麼能安心工作呢?』王先生表示,為了保留證據,盡管房間裡的牆壁、家俱、等都被電視燃燒時產生的濃煙熏黑,各個角落被燃燒的廢棄物所充斥,但還是不敢重新裝修。『這種一再推脫責任的舉動實在太讓人氣憤了。如果他們認為電視機質量沒有問題,就應該拿出證據來證明啊。』
消協:如經檢測確屬產品質量問題,廠家應承擔責任
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一般來說,遇到產品質量糾紛問題,消費者一般可以通過找經營者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消費者協會進行協調,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針對上述案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因此,廠家有義務為趙先生更換新的液晶顯示屏。同時,他還指出,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而蘭州維修點讓消費者自行承擔運費顯然是不妥的。關於『電視機自燃事件』,他表示可以找當地的消費者協會進行協調,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確認是由於產品的質量問題造成,不論是否在三包期限內,廠家都應予以賠償相關損失。
律師:廠家需提供免責證據 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針對此事,福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消費者可以到相關部門去做檢測,以此來確認電視的爆炸是否是由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所引起,如果檢測證明產品質量確實存在缺陷,因而導致爆炸,廠家應依法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自燃引起的電視機的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其他物品的毀損。當然按照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質量問題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由生產者負責舉證證明產品質量符合相關標准,否則就要承擔質量責任,對由此給使用者造成的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進行賠償。所以,廠家應當提供造成電視機自燃的證據,則可以免除其法律責任;如果不能證明,則由廠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業內人士:企業需用誠信提昇品牌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隨著電子產品的大力普及,不少產品已經成為消費者不可或缺的家居用品。但是這同時也給消費者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電視機、空調等爆炸、自燃的事故屢見不鮮,不少消費者不僅財產受到巨大損失,甚至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脅甚至傷害。有些廠家在售後處理上往往『打太極』,推諉拖延甚至態度冷漠,置之不理。這極大的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對家電廠商的品牌造成巨大影響。作為企業,最明智的做法莫過於保證產品質量,做好售後服務,以誠信贏得消費者,敢於面對自己的錯誤、失誤,只有這樣,企業纔能擁有持久的生命力,纔能贏得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