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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內就修了兩次,這下一過三包期又壞了!』孫先生說起他家那臺冰箱氣得不行。7月25日剛上班,孫先生就來到報社反映他的『遭遇』。
見到記者,孫先生拿出發票及維修單等一堆票據。原來,孫先生於2005年3月在南大街某商場購買了一臺伊萊克斯BCD-172冰箱。
使用一年後,在2006年5月,該冰箱出現不啟動、不制冷故障。經特約維修站上門檢查,確認是制冷系統故障。經過一星期左右的拖修,孫先生的這臺冰箱恢復了常態。
可好景不長,去年10月,該冰箱又開始『罷工』,還是同樣的『制冷系統故障』。據孫先生說,這回拖修了兩個星期,換了銅管。
這兩次故障出在冰箱的主要部件,換規定,冰箱的整機三包期為一年,主要部件為三年,所以這兩次故障在三包期內,給予了免費維修。
孫先生說,冰箱應屬耐用電器,而這臺冰箱在兩年多的時間內,就壞了兩次,且毛病還出在同一主要部件。孫先生當時很惱火,也很擔心同樣的毛病再次出現。
真是怕什麼來什麼。今年7月,冰箱真的又出現同樣的毛病,維修報告單上仍寫著『制冷系統故障』。孫先生說,這回是銅管全爛了,要更換。但與前兩次不同的是,這回因過了三包期限,幾百元的維修費用得由孫先生掏。孫先生又氣又急,覺得自己真的很冤。
記者聯系了市消協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認為,孫先生購買的這臺冰箱,三年時間中同一主要部件出現三次故障,雖無法確認該冰箱存在質量問題,但可以認為該產品存在瑕疵,而國家在這方面並沒有相關規定。該負責人認為,因該冰箱屢發故障,且最後一次故障發生的時間過三包期不久,廠方應本著為消費者負責的態度,繼續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讓消費者滿意。
記者昨天得知,雖然消協工作人員多次與伊萊克斯廠方代表協商,但廠方始終堅持嚴格按三包規定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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